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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法治

美法院裁定三星未侵犯苹果外观专利 或少赔3.82亿美元域外法治

时间:2015-05-19   出处:凤凰科技  作者:  点击:
北京时间5月18日消息,据路透社报道,美国上诉法院周一裁定,三星电子产品并未侵犯苹果的商业外观专利。因此,在苹果此前赢得的9.3亿美元赔偿金中,与商业外观专利相关的3.82亿美元需要重新评估。商业外观是一个法律商标术语,描述的是产品包装或呈现的方式。

报道称,在这桩备受关注的苹果三星全球专利战裁定中,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地方法院联邦陪审团此前所作出的大部分专利侵权裁定予以支持,即三星侵犯了苹果的设计和实用专利权,也认可了三星需要为侵犯这些专利权需要支付的赔偿金。

不过,美上诉法院还认定,三星并未侵犯苹果的商业外观知识产权,这推翻了圣何塞地方法院此前在这一问题上的裁定。圣何塞地方法院此前裁定,三星需要向苹果支付9.3亿美元赔偿金。美上诉法院周一要求该下级法院重新评估涉及商业外观专利的赔偿金。

美上诉法院表示,苹果寻求利用商标保护的功能无法得到这种法律保护,因为它们是手机的必要功能。如果授予苹果这一法律保护,就给予了该公司在这些功能上的永远垄断地位。

此外,美上诉法院还确认,已驳回三星的重审案件的动议。

苹果在2012年最终赢得了对三星的9.3亿美元赔偿金,但是未能在2013年说服美国地方法官高兰惠(Lucy Koh)禁售三星的侵权手机。涉案的三星手机现在已经不再在市场上销售。(编译/箫雨)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