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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

吴汉东:这么多年,为什么还需要提知识产权与创新?吴汉东

时间:2015-05-20   出处:智合东方  作者:  点击:
我前60年致力于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后半辈子希望将之前研究的理论投身于知识产权实践。

——吴汉东

 
前言
 
每个行业或者专业都有大家公认的权威,在知识产权学界,吴汉东教授便是权威之一。虽然自郑成思教授作古后,“北郑南吴”[1]的提法渐少,但著作等身的吴汉东始终是一个高度。
 
14年的校长生涯,桃李天下。IP戎马一生,一半理论研究,一半躬行实务。沉淀与积累至今,吴汉东本人就仿佛是一部知识产权史书,外显厚度,内含深度。厚,在于他经历了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的几个关键期;深,在于他奠定了知识产权理论之基。老实说,有太多问题想问,其人其事,有道不尽的故事。但今天,我们依然要讲一个老生常谈,但是却是每个人都绕不开 的问题,因为它太重要,重要到关乎个人事业的成败,重要到关乎一国之国力,却依然会被因当成是“口号”而被每个个体忽视。它叫知识产权与创新。(如果你不信,你想想前天总理为什么去中关村,还和“知果果”创始人聊了5分钟.....)
 
为什么十多年过去了?我们还在说“创新”?
 
智合:吴教授好,今年南湖论坛的主题是“强国知识产权”,强调的是“创新与知识产权”。但事实上,自2003年提出“科学发展观”,尤其是2008年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要创新”一直在被提及,为什么十多年过去了,我们还在说,乃至今年的主题还是“创新”?您觉得这么长时间下来,“创新”的效果明显吗?
 
吴汉东:要说知识产权创新,这是知识产权永恒的话题,常讲常新。从它的本质功能来说,应该是激励创新、保障创新,但由于一个国家经济、科技、文化发展水平的差异,那么各国的政治家,对知识产权制度的选择,所秉持的立场,是各不相同的。一般来说,知识产权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都主张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为了吸收人家的技术和文化,主张免费使用,低水平保护。但这种情况、这种正确的差异,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产生了重要的变化——那就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形成。那么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是在一个标准上来保护知识产权的。这是一个总体的概况,所以我们现在不可能根据本国的发展阶段,来自由选择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前提。
 
事实上,知识产权制度从90年代中期起,就迅速的走上了一个集体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对中国而言,我指的是对于新中国而言(改革开放以后,我们才引入知识产权制度,追溯到清末,也曾经有知识产权制度。但新中国成立之后,没有这样的制度)。我国1982年制定《商标法》,1984年制定《专利法》,1990年制定《著作权法》,我们的制度也就是这30多周年的时间。但这些立法,主要是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与国际惯例接轨,这某种程度上还是迫于国际社会的压力。
 
智合:对,这个修改是被动的。
 
吴汉东:说的太好了,就是被动的。是逼我所用。但是我以为,中国自2001年入世以后,特别是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以来,这十多年的时间,知识产权战略走到了一个新的、重要的历史转折发展阶段。即从逼我所用到为我所用。这时候,我们保护知识产权,恐怕更多的是为了激励我们创新事业发展的需要。过去,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走的那种传统的、依赖于人的发展道路,是不能长久的、难以为继的。它依赖于原材料、廉价劳动力,过多依赖于外国企业的技术而发展。我们强调创新,就是要把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动力、而且要改变经济发展方式,甚至提升我们经济发展的质量,这都是创新发展的本意。知识产权制度在创新发展的时候,就是为创新发展提供新的保障。就比如对于创新活动,我们要进行知识产权界定;为创新产业的发展,提供制度环节;为创新成果,提供产权保护。这都是知识产权法,或者说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
 
应该说在12年吧,特别是战略实施之后,中国取得长足进步的地方首先在经济发展。第一,中国在去年(2014年)的GDP总量是10.4万亿美金,是美国的经济总量的60%,是日本的两倍。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为什么了不起呢?我们在2011年首次超越日本,那时我们的GDP是美国总量的三分之一,这是第一个数据。第二个数据,2014年,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量是4.3万亿美金,世界第一,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制造国。所以应该说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其次,中国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第一,从2011年来,我国专利发明的申请量是世界第一,超越美国。我们在2013年的时候,发明专利的有效申请占到了全球的27.8%,那么去年呢,在这个基础上,又增长了12.5%,所以说,是专利大国。第二,也是商标大国。我们每年的这个注册商标申请量、累积商标注册量和有效注册商标量,连续14年位居世界第一。第三,我们现在也是一个版权大国,每年的版权产业,为GDP的贡献达到了6.78%,应该说已经高出了6%的世界平均水平。但总体说来,中国还不是一个知识产权强国,因为它的质量、水平、效益都有待提高。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今天要来探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问题。
 
我国的知识产权差在哪里?
 
智合:当前我国知识产权的主要问题在哪里?与知识产权强国的差距在哪里?
 
吴汉东:对于当前我国知识产权的问题,我的评价是,数量规模比较可观,质量水平有待提高,实施效益亟待改观。比如说,我们以专利为例。2012年的全球创新报告,例举了12个最重要的高科技产业,从计算机、航空航天、医疗设备到家电化工石油汽车化妆品等。在亚太地区,我们大概作为前十的权利人所占的份额只占23%不到24%,而日本企业占到总量的60%,这就是差异。从质量和水平来说,像全球创新100强,根据四项指标来判断,这个专利授权怎么样、有效专利授权总量、专利的国际组合、还有专利的背景经历。这四项指标来判断一个企业的它的创新水平,这是国际上通用的标准。
 
全球创新企业100强,亚洲46个,将近一半。但是日本企业,39个,韩国企业,4个,台湾地区,2个。中国1个,只有华为。所以质量和水平差异很大,至于产业化,我们获得专利、版权是为了什么?要提高生产力、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但很多专利其实申请之后都没用。所以我们现在,包括专利技术产品在内的科学技术转化率,据官方的一个评价,是10%多一点。我国科学技术对于GDP的贡献率,去年是54%,高出发展中国家的34% 的平均水平,但是远低于创新国家的70%的水平。所以我觉得质量和转化率这两大块,就是用来解决我们离强国的差距。强国应该有两个基本品质:第一个,它必须是创新国家,也是法治国家。知识产权是法律制度,已经包含在内。总结而言就是有四个识别标准:就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制度建设、产业发展、环境治理和这个文化养成。
 
如何落到实处?不仅要上接仙气,也要下接地气
 
智合:您说的四个方面,我们要如何落实呢?
 
吴汉东:十四届三中全会讲的还是很清楚的,三中全会讲的是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那么四中全会讲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的法治化。这个我觉得很清楚,第一个是要加强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而且这种制度建设不再是简单的照抄、照搬、被动接受国外的知识产权制度,而且为我所用,满足本土创新发展需要,是一个基本的建设。
 
智合:所以我们要主动修法?
 
吴汉东:对,至于这个法怎么修,具体怎么修,就是10号文件。第二个,产业发展,就像美国、欧盟那样,要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密集产业,就是说专利、版权品牌有关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本国和本地区GDP的贡献率分别达到34%和39%,那么出口总额占了60%和90%。我们现在的中国制造在国际制造业和国际生产方面还处于中级等级,中国制造是低端制造,还是高端制造,这是产业发展的问题。第三个问题,环境治理,在这里说的是要注重保护、加强保护,其实我们现在的保护,也不是什么所谓强保护,而是按照国际公约的最低保护标准,按照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规定,对它进行有效的保护。第四个,也是最重要的,是文化养成。知识产权文化首先是一个创新文化,它也是一个法律文化。创新文化讲的是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那么法律文化强调的是尊重法律、崇尚法律、维护法律。
 
智合:之前您在演讲中提过,您前60年致力于理论研究,现在更希望能把这些研究落到实处,以帮助企业。您目前正在建设智库这件事是么?
 
吴汉东:其实我们国家有很多国家智库,过去我所服务的国家知识产权中心,也担任了一定分量的国家智库功能,比如我们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也是国家文化部多个部委的研究基地,理所当然要服务国家大体,为国家提供一些思想智慧,增加一些国家制度的功能。我们认为不仅仅要上接仙气,也要下接地气。因为知识产权事业要落地,最终是要落实到市场经济和以知识产权为主体的企业,因此我们这个智库就是在网络上做一个综测,既作为国家和地点的智库,也是产业和企业的智库,为他们的管理、战略、实施提供一些指导,也是我们的初衷。
注释:
 
[1] “北郑”指已故的郑成思教授,“南吴”指吴汉东教授,两位教授都著作等身,桃李天下。在知识产权理论上有很高的造诣。
 
作者:吴汉东
录音整理:胡越
采访撰稿:毛姗姗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