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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张平:如果知识产权仍需事先获得许可 人类将作茧自缚其他

时间:2015-11-19   出处:财经网  作者:  点击:

财经网讯 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制度必须要从理念上彻底的改变,如果它不去改变事先获得许可的这件事情,未来人类就是作茧自缚,从这个制度里走不出去,有无穷无尽的诉讼,这种诉讼消耗的是社会管理的成本。”11月18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兼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在《财经》年会夜话二:“互联网法治思辨”上如此表示。

张平介绍了正在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做的有关 “互联网+”的研究项目,考察在“互联网+”,或者说在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制度如何去应对。

她表示,如果知识产权制度不改变事先获得许可,未来人类就是作茧自缚。未来会面临无穷无尽的诉讼。“我们在探讨一种知识产权制度能不能采取一种开放授权的办法,我们并不是要一个颠覆式的制度改革,而是这个制度要适应互联网的发展。”

电子商务时代平行进口已不存在

现在电子商务面临着这个绕不过去的问题。传统平行进口还没有定论,互联网现在有海外代购,在家里坐着都可以消费到全世界许多品牌。如果那些品牌商说,那些代购、平台服务商有商标侵权未经授权怎么办?

张平认为,在电子商务时代平行进口已经不存在了,任何电商都可以把它规避掉。比如唯品会,它经营全世界的名牌,不用获得每个品牌的授权,相当于把消费者的手伸到了国外的市场,根本没有平行进口商、代理商的问题。但到现在还没有案例来确定平行进口究竟是不是合法。平行进口方面的法律依然是滞后的,需要司法先行,需要互联网实践推动。

未来互联网领域一定会出现专利诉讼爆炸式增长

早期互联网服务商、互联网企业不在意专利,他们秉持开放共享的精神,用开源式代码,没有专利的意识。但很多传统IT厂商部署了大量的专利,所以近十年来互联网企业开始部署专利。未来互联网领域一定会出现专利诉讼爆炸式的增长,持有上百万件专利的这些人,如果跟现有互联网公司开战的话,就是腾讯、百度、阿里巴巴所有的专利算进去,也不过是几千的数量级,仍然挡不住这种“洪水”,所以。如果不以诉讼的形式出现,就会以贸易壁垒的形式出现,就会以行政形式出现,一定会带来贸易壁垒的问题。

张平认为,未来在互联网领域里,如果秉持着开放的态度,在计算机软件这一领域,专利、版权的收费可能会很弱,但是商标一定会很强,技术标准一定会很强。互联网未来的商业模式是大家在标准和标识上竞争,“当你符合我的标准,我允许你用我的标识就可以不收费,我提供的是你对我无穷无尽的依赖性。”这就是未来知识产权一系列的问题。

以下为张平发言实录:

张平:今天晚上的话题是“互联网法治思辨”,第一个主题词是“互联网”,第二个主题词是“法治”。互联网的主旨精神就是自由、开放、共享,从它产生那天开始就是这样,不论私权保护至上的知识产权制度如何想规制互联网,但互联网发展到今天依然秉持着自由、开放、共享的精神。

我的专业是知识产权,就不敢妄评其他领域的法治了。自互联网诞生起,就面临着知识产权的困境,最开始的困境是版权问题,大家都想把互联网当成一个分享的平台,信息自由交换的平台,但是传输的信息未必都是自己的信息,早期互联网的难题就是把别人的东西拿过来做一个信息的传播,但是当时传播的还都是一些消息或者是新闻,或者是一些事件,并没有把别人的作品拿来传播。所以在早期,像雅虎,我们只是把它作为一个通讯工具,以及浏览新闻、事件的平台。

后来,我们发现人们就开始在互联网上分享别人的东西,当分享音乐流行的时候,我们看到音乐版权问题就非常突出。再后来,我们看到数字图书馆的问题,数字图书馆其实在中国1999年的时候就提到日程,当时号称把中国全部藏书都数字化扫描以后,至少来向全中国人民开放一个数字图书馆。但是,1999年的时候,我们看到国家重点投入的是软件,是数据库建设,用首席科学家开发这个数字图书馆,很快,这个图书馆就被很多诉讼包围,图书虽然全部扫描完成,但是图书馆并没有开成。问题在于,这些图书的知识产权没有获得,你不见得有内容传播复制的权利,所以中国的数字图书馆就夭折了,尽管后面还有一系列的数字图书馆存在下来,后来他们都慢慢做一些自己有版权的作品。

我们没想到谷歌在2005年突然有这种动议,要把全球的大学图书馆联合起来搞数字图书馆,这更是拿着别人的东西在互联网上进行分享。我们看到谷歌数字图书馆在全球引起了一系列的纠纷,但是到今天,它的脚步也没停下来。可能是通过其它方式,它也在推动法律,说能不能通过经济补偿的手段,先传播然后再授权,或者走漠视许可的问题,这一系列遇到的都是开源和闭源的问题,知识产权是要先授权再使用的。

继数字图书馆、音乐之后就是视频,现在我们看到视频的著作权更为突出。中国有一段混乱时期,就是网上各种视频免费上传下载,后来经过一段时间,通过“剑网行动”等专项打击治理行动,以及一系列互联网版权的维权行动,使得视频领域稍微规范了一些。但是我们马上就遇到了新问题,这是互联网不断演化时出现的——我们虽然可以解决一些以特定网站经营管理视频的正版化问题,但将来却管理不了云存储或者是自媒体的视频版权问题。比如,微信就是自媒体,每个人都可以在上面发一些东西。发自己的言论没问题,但是你发了别人的影视作品、诗词、文章等创作的作品,虽然看上去是私下的分享,但是这种朋友圈瞬间就可以将内容传播到相当大的范围。只有你拥有正版的电子版,跟别人分享后,对方取得的就是盗版的,所以按照这样一种理念,未来自媒体还会遇到新的版权困境

云存储也是一样,大家的数据越来越多,什么平台都会有一个云存储。比如,云存储公司会给每个人开辟一个巨大无比的“仓库”,可以把喜欢的东西都放进去,未来还会有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叫个人数字图书馆。他关注你喜欢什么,爱好什么,他投放大量的文章、视频、图片,你存到你个人的图书馆,相当于是你家的书房一样,你的书房不再是物理空间了,而放在云里面。那你云里面的这些东西,这些作品有没有版权的问题?一旦有版权的问题谁来承担责任?所以在未来大数据和云存储时代,我们看到互联网深度的发展,它版权的困境是走不出去的,到今天依然走不出去。只能是“小打小闹”慢慢清理,但是清理不完的,大禹治水一定不是堵,而是要疏。

所以互联网从开放起的那一天,到现在还是秉持着这个理念,它像一匹奔腾的骏马。分享经济也是,就是来自互联网的分享理念,我们不仅分享别人的作品,还分享别人的信息,分享每个人的资源,包括你的车、你家的沙发、你的车库,甚至以后可能分享你的知识。有人说律师、教师还有各种各样的人都可以把他的知识分享给大家,使用者和提供者可以直接分享,这是互联网的精神。

但是法律不是这样的精神,知识产权保护是说未经权利人同意他人不可使用,所以每个行为之前都必须获得一个许可,这是版权的问题,因为时间的问题不能展开太长,我就简短的谈一下专利和商标的问题。

在电商时代,开始遇到的困惑就是商标的使用,包括商标的广告宣传。每个平台都要把别人的LOGO放进去,有没有商标授权的问题?这还都是初级的问题,继而是平行进口的问题,现在电子商务面临着这个绕不过去的问题。传统平行进口还没有定论,互联网现在有海外代购,在自己家里坐着都可以消费到全世界许多品牌。如果那些品牌商说,那些代购、平台服务商有商标侵权未经授权怎么办?我们北大这边做了一个专项研究,我个人的观点是说,在电子商务时代平行进口已经不存在了,任何电商都可以把它规避掉。比如唯品会,它经营全世界的名牌,不用获得每个品牌的授权,他说我是替你代购,我相当于把消费者的手伸到了国外的市场,我替他买过来,用快递公司递过来,根本没有平行进口商、代理商的问题。但是其中也有很深刻的法律问题要讨论,所以我个人一直期望中国在电子商务这个领域里应该有几个案例,确定下来平行进口究竟是不是合法,但到现在好像还没有,大家都不敢轻易地触碰这件事情,我很希望在司法层面上给它界定下来。就像刚才有义说法律其实是滞后的,很多情况下互联网是推行立法的,平行进口方面法律依然是滞后的,我们需要司法先行,需要互联网实践推动。

关于专利,我们早期看到互联网服务商、互联网企业是不在意专利的,他们认为自己秉持的是开放共享的精神,都是用的开源式代码,用的是美国人贡献出来的互联网通讯,一个交换平台,他们没有专利的意识。但是后来这些企业发现,有很多传统的IT厂商部署了大量的专利,所以近十年来互联网企业开始部署专利,但是再部署也不可能与传统的IT巨人相比,所以未来互联网领域一定会出现专利诉讼爆炸式的增长,持有上百万件专利的这些人,如果跟现有互联网公司开战的话,就是腾讯、百度、阿里巴巴他们所有的专利算进去,也不过是几千的数量级,仍然挡不住这种“洪水”,所以未来一定会爆发一场在专利领域的诉讼。如果不以诉讼的形式出现,就会以贸易壁垒的形式出现,就会以行政形式出现,一定会带来贸易壁垒的问题。

专利、商标、著作权都遇到了这些困境,我们再看跟知识产权有关系的“双反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在互联网领域它有很多新的问题需要重新做解释。比如说像市场的支配地位,互联网是没有国界的平台,全世界可能都是一个大市场,所以在我们传统的国内法与市场的界定,或者对某一个技术领域的界定、理解都会发生变化。我个人正在做一个研究项目,是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围绕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就是要考察在“互联网+”,或者说在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制度如何去应对,它必须要从理念上彻底的改变,如果它不去改变事先获得许可的这件事情,未来人类就是作茧自缚,从这个制度里走不出去,有无穷无尽的诉讼,这种诉讼消耗的是社会管理的成本。行政执法、司法、律师,还有很多研究都是在这里转圈,走不出这样的困境,所以我们在探讨一种知识产权制度能不能采取一种开放授权的办法,我们并不是要一个颠覆式的制度改革,而是这个制度要适应互联网的发展。

商标有平行进口的问题,除此以外就是LOGO的使用,现在做地图的时候,为了能够准确标识某个企业在哪个地方,一定要把这些商标放进去。比如说把麦当劳放进去了,用一个大M要不要授权?还有,手机上都有APP,昨天上午我们跟谷歌在交流,谷歌美国总部来了一个专利律师,跟我们谈开放开源的问题,其实开源是中国马上要面临的一个大难题。我就问他专利开放、版权开放都不收费,但是你商标是不是要收费?他说商标收费。标准是不是要管理?你不想控制安卓,但是你标准是不是要控制?他说标准要控制。这就是最关键的点,他说商标授权不是把安卓那几个字让你用,比如小米手机、华为手机用安卓要给他付商标费用,不用付专利费用。华为手机在海外的要有谷歌整体打包的产品,包括Gmail、谷歌搜索引擎、谷歌社交软件等谷歌一系列的东西,打开一个,画面出来的是十几个LOGO,所以商标的使用是这样的方式。

未来在互联网领域里,如果秉持着开放的态度,在计算机软件这一领域,专利、版权的收费可能会很弱,但是商标一定会很强,技术标准一定会很强。互联网未来的商业模式是大家在标准和标识上竞争,当你符合我的标准,我允许你用我的标识就可以不收费,我提供的是你对我无穷无尽的依赖性,这就是未来知识产权一系列的问题,谢谢。

《财经》年会2016:预测与战略 由《财经》杂志、财经网主办,于11月17日-19日在北京举行。

(嘉宾观点据现场发言整理,未经发言人本人确认)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