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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法治

日本政府考虑延长版权保护期域外法治

时间:2015-11-24   出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点击:

日本政府正在考虑将版权保护期延长至“有生之年加死后70年”,以符合《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

目前的保护期是“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但根据日本和11个其他国家达成的TPP,版权所有人享有的保护期至少为“有生之年加死后70年”。

据《日本时报》报道,日本政府机构文化厅正在考虑修订立法。另外,据报道,政府也在考虑为权力机构增加打击侵权活动的权力。

Baker & McKenzie律所的合伙人Kensaku Takase说,国际企业将从12个国家协调统一的版权法中获益。

他说:“一致的版权保护期其实是一件好事,对TPP司法管辖区的企业而言事情变得更简单了。日本的保护期一般是‘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因此一旦修正案生效会产生额外20年的保护。这定会使国外企业受益,尤其是在日本经商的美国娱乐企业。日本本身也有很多创意产业,例如动漫和游戏,我认为额外的保护期最受它们欢迎。”

立法建议受到一批艺术家和数字权利组织“TPP知识产权和透明性之日本论坛”的反对。

3月,该组织说延长版权保护期会使孤儿作品的数量大量增加。该组织称,孤儿作品是数字化的严重阻碍,因为寻找许可作品的适当权利人很难。

TPP协议在10月完结,包含12个国家——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日本、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秘鲁、新加坡、美国和越南。美国政府在本月初才公布了完整协议。

在TPP成为法律前,每个国家必须各自批准。(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