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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志培

为袁博法官和律师江锋涛律师所著《知识产权法原理与实务》一书作序蒋志培

时间:2016-09-21   出处: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  作者:蒋志培  点击:

                                                                                  

 

在中央深化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家决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统一,再次发出了要进一步加强法律从业人员和法律职业共同体培训与建设的号令。法律从业人员属于法治建设的基础与具体实施者,他们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和法学学者及相关的从业人员。这一群体由于具有一致的法律知识背景、特殊的职业训练、以及专业的思维习惯以及职业利益,使群体成员在思想、伦理上结合起来,形成了其特有的价值观、职业思维模式、推理方式及辨析技术;又通过共同的法律话语使他们彼此得以沟通、认同,通过共享共同体的意义和规范,成员间在职业伦理准则上达成高度共识。人们常说“律师是未来的法官;法官是超越了当事人立场的律师;法学教授是站在讲台上的律师,也是正走向法庭的法官。”我赞成这样的比喻,同时由于本身多年从事法官工作,退休离任是在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长的岗位上;我与律师也很有缘,参与了我国恢复律师制度后第一次全国司法考试出题工作,退休后从事了几年律师工作;也前后在法律院校讲座、辅导研究生,因而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理念有不同的体会。当看到有法官与律师在一起合作对法律职业所遇到的法律适用实务问题共同进行研究,总是充满兴趣和敬畏。

摆在面前的是袁博法官和律师江锋涛律师的作品:《知识产权法原理与实务》。袁博法官是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的法官,他2008年北京大学硕士毕业后,一致专注于知识产权审判实务的研究,以法官的视角和思维积累了大量的思考和经验。江锋涛律师是一位卓有成就的资深律师,他积十五年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积淀。两位法律同仁不顾各自本职工作的繁忙,从理论上共同梳理自己职业的体会和经验,在知识产权审判及应用研究上积极探索,即“磨刀不误砍柴工”,又给读者奉献自己的心得,十分难能可贵。

近二十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飞速发展,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国内及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急剧增加,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在法官、律师和学者面前面临共同的问题:疑难、复杂、新类型诉讼案件纠纷以及带来的法律适用难题显著增多。

知识产权产权是一门涉及经济、技术和法律的综合性学科,在法官审判和律师服务食物中,深刻感受到的常常是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原则与例外等矛盾而错综复杂的关系。从作者编选的个案解读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法官独特视角的审判思路,又可以感受从诉讼代理律师的角度的实务案件技巧,从而体会法律具体适用时的纷繁复杂和丰富多彩。

律师与法官不但在司法价值观和理念上有碰撞,他们的思路也常常会在具体案件的法律适用中交汇。国家法律是准绳,法律适用则属于大学问。法律法规具有稳定性,不可朝令夕改。但法律适用则不是僵死的具有弹性,要结合案件事实而调整。在知识产权领域中,情况新发展快,对有些问题的认识在不断的深化中,法官与律师对法律适用的理论探索、尝试,会经常发生的。例如在商标法领域常见的“撤三”制度,某商标获准使用在某类商品服务上,自然就获得了该商标标识的专有使用权,而商标权利中的积极性权能的“使用”、“处分”,显然为人们所重视。而如本书作者所言,商标权的消极性权能也起到对权利的防御作用,同样应当得到重视,“商标禁用权”不应被漠视。

知识产权领域不是职业人员独享的领域,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涉及到千千万万的企业和个人,涉及到全社会,不论是否对知识产权法律的精通。为了使所有关心知识产权的人士了解到不同新鲜的观点,产生思想火花的碰撞,为司法审判和学术研究提供样本和参考思路,我很高兴为本书作序,并愿意江此凝聚者知识产权法律共同体、法律同仁就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真知灼见,推荐给大家。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