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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云南首次建立专利民事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衔接机制行政执法

时间:2015-01-16   出处:人民网-云南频道  作者:  点击:

人民网昆明1月15日电 15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云南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签署了 《专利民事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衔接机制合作备忘录》,同时建立专利民事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衔接机制(以下简称诉调衔接机制)。

诉调衔接机制是指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专利民事纠纷,经征询当事人同意,法院在立案前或者立案后将纠纷送至知识产权部门调解的工作机制。其实质是以人民法院为入口,对接知识产权部门进行调解,利用行政部门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优势,同时依靠司法部门强制执行力的保障,两者形成优势互补,从而高效、经济地解决专利侵权类知识产权纠纷,达到快速维权,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该机制详尽规定了到法院“诉”和到知识产权部门“调”的全过程。

诉调衔接机制的建立,在云南省尚属首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云南法院专利民事纠纷一审案件由135件上升到757件,上升了461%。在知识产权保护呼声日益高涨,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增多的形势下,诉调衔接机制的建立就显得更加必要。

诉调衔接机制适用于侵犯专利权、侵犯专利权的赔偿费用、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发明人和(或)设计人资格、职务发明(设计)的奖励和报酬、发明专利授权前使用费用等与专利相关的民事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对立案前申请通过诉调衔接机制进行调解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和知识产权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当事人可以免去在法院立案、一审、二审等程序所支出的维权成本和较长时间诉讼等待。因此,低成本,高效率是诉调衔接机制的最大特点。

另一方面,诉调衔接机制还可以提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专业性,由专利行政执法部门立案调解,通过法定的调处程序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降低当事人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情形下选择司法途径的败诉风险甚至胜诉后不能执行的风险。

此外,相比严格被动的审判诉讼程序而言,诉调衔接机制更加灵活主动,当事人可通过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彻底解决纠纷,实现多赢,避免赢了官司、输了市场。(黄娅婷)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