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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与法律

湖北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多举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媒体与法律

时间:2018-11-22   出处:知产法网  作者:  点击: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以更高的政治自觉参与抓实扫黑除恶治乱工作。
    ——履职尽责,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司法局党组专题召开会议,及时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导全系统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牛德平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全面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各科室处所(中心)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此项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所、科室及人员一律追责问责,确保工作协调运转、集中高效。
    ——“强身健体”,深刻领会扫黑除恶重要性。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以新站位、新格局、新视野谋划司法行政在法治建设中新的作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全局除强化本系统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还积极组织参加部厅和林区的各类专门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以开阔的视野解决队伍“本领恐慌”问题,在扫黑除恶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一切行动都“依法”,运用法治手段、在法治轨道内扫黑治黑除恶。
    ——增强党性,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充分发挥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扫黑除恶”宣传教育与党员党性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学习林区组织部《关于印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十一条措施〉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通过“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活动向党员讲解黑恶势力种类、危害性和举报方式,并动员党员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树立防范意识,及时发现报告身边涉黑涉恶线索,以增强党组织在扫黑治黑除恶中的凝聚力战斗力。
    ——强化督导,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将专项斗争作为加强自身工作的重要抓手,一是发挥多部门维稳治乱扫黑除恶作用。与检察院、信访局、乡镇领导探讨交流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管理、扫黑除恶、社会管理维稳等工作,针对社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宣传形式不多、线索摸排不够、部门对接不严等问题,探讨多部门执法的重要性,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强化执法督导检查,推动联合执法治理乱象问题,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多部门、多人员共同参与贯彻落实;二是发挥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引导实施过涉黑涉恶行为的人员主动自首,主动检举揭发了解掌握的涉黑涉恶线索,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三是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职能作用。结合“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借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抓好深挖线索摸排情况,认真细致进行核查,确保涉黑涉恶线索底数清、情况明,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截过目前全区八个司法所共开展“扫黑除恶”宣传15场次;四是发挥社区服刑人员监管职能作用。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摸排清楚,每月分别对62名服刑人员谈一次话,62名社区服刑人员都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证书,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有效监管,防止了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等情况的发生;五是发挥律师参与“扫黑除恶”辩护作用。在律师参与“扫黑除恶”辩护、代理管理上加强指导,进一步健全登记、报告、保密、集体讨论、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9名律师签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承诺书》,承诺严格依法依规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促进了案件依法稳妥顺利办理。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董定权)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