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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法治

发展中国家广播机构要求WIPO进行国际信号保护域外法治

时间:2015-07-14   出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点击: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版权委员会本周组建了一个专门信息小组,强调发展中国家的广播机构与发达国家的广播机构面对的是差不多同样的问题。盗版仍然是共同的问题,本周该委员会有望消除关于保护广播组织的未来条约的分歧。


WIPO版权与相关权常设委员会(SCCR)第30次会议于6月29日至7月3日举行。这是SCCR今年的第一次会议,上一次是在去年10月的WIPO大会之前进行的。


WIPO总干事Francis Gurry做了开场发言,他说现在需要成员国来决定如何处理广播组织保护的老问题。他说,整个框架中只是还有这最后一个问题没有适应数字环境而进行更新,从谈判开始到现在经过的时间之长,“确实引发了关于多边谈判进程可靠性的质疑”。


他说,整个拟议条约的范围都是去限制盗用信号,强调说这是成员国们明确的目标。但是他说,技术问题仍然是谈判的中心问题。一些成员国参考了2007年WIPO大会给SCCR的授权,倾向于“在传统意义上”保护广播组织和有线电视组织,另外一些成员国则希望加入数字传播保护。


《北京条约》和《马拉喀什条约》仍有待国家批准


Gurry评价了最近WIPO采纳的来自SCCR的两个条约:2012年6月《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简称《北京条约》),2013年6月《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简称《马拉喀什条约》)。


他说,《北京条约》现在已经有7个成员,《马拉喀什条约》有8个成员,本周期望有更多国家批准。《马拉喀什条约》需要20个国家批准才能生效,《北京条约》则需要30个国家批准才能生效。


秘鲁的Martin Moscoso再次当选为SCCR的主席,厄瓜多尔知识产权局的Santiago Cevallos Mena则被选为副主席。


SCCR会议第一天有一半时间都是有关广播信息的,4个发言者则来自4个地理区域(巴西、印度、非洲和加勒比海)的广播行业。


盗版困扰的行业,发言者如是说


BBC记者John Simpson是会议的主持人,他说,广播业已经因为数字科技和迅速发展的互联网的引入而改变,广播的界限被模糊化了。广播的质量——诚信和事实,比广播传送给人们的方式更加重要。


加勒比通信网络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Shida Bolai说,加勒比和更多区域性材料的盗版每天都在公开发生,比如公开贩卖盗版CD,盗用电缆信号,为使用卫星信号进行欺诈性地址注册等等。她说,盗版对广播机构的负面经济影响不太容易被人注意到。


非洲广播网络公司的首席执行官George Twumasi说,非洲是一个充满了未被人知的大有故事的大陆。广播机构的角色就是通过娱乐去启蒙大众。他说,“非洲人并不知道自己的历史”,有必要建立专业技能去获取正确的技术。


巴西Globo 电视台的国际及体育部经理Anelise Rebello de Sá也强调了盗版问题,称盗版件现在有很高的清晰度和完美的质量。Globo电视台要求删除视频,但是很多网络服务提供者并不合作,也不遵守删除通知。


印度ZEE网络电视公司总裁Avnindra Mohan说,印度政府已经强制要求将模拟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他说,预计2016年末整个国家有望全部数字化,称这是世界上从模拟信号到数字信号转换速度最快的。


Mohan说印度有超过800个频道,有大约6000个多系统运营商(多系统运营商就是集合电视频道并把内容提供给地方有线电视运营商的实体),还有大约60000个地方有线电视运营商。


他说,电视现在是无国界的,需要一个全球保护体系。盗版问题包括走私解码器,非法侵犯预广播信号。他说,转播是盗版最常见的形式,描述了有线电视直播信号是怎样通过互联网传播、保存并在域外的服务器上使用。他说,盗版是一个超级盈利的生意,盈利空间在80%到90%。


他说,国内法能控制国内盗版,但是跨国界盗版需要国际法,包括阻断权。他还说,有必要减少盗版的盈利空间。


来自信息分析技术组织(IHS)的Daniel Knapp拿出了一个最新的关于广播领域《当前市场和技术趋势》的研究报告。他说,电视市场正在迅速变化,出现了新的消费模式。根据这个报告,电视在广告市场中依然强势,在所有媒体收入中保持最高份额。


Knapp说,各种市场中在线视频广告增长迅猛,随着Netflix和iTunes等业者的出现,新的生态系统也出现了。他说,电视频道的定义本身也在变化,定义比之前更加宽泛,在线附加服务也在增加。


他说,每个消费者都有可能成为一个广播者。(编译自ipwatch.org)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