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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精神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措施 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讨论通过部分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政策精神

时间:2015-01-08   出处:中国政府网  作者:  点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措施、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讨论通过部分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会议认为,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审批“沉疴”,着力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治理“审批难”,是在不断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解决“审批多”基础上,政府自我革命的进一步深化,是推进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关键一环,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行政权力法治化,防止权力寻租,营造便利创业创新的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严格问责的原则,会议确定,一是推行“一口受理”。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申请量大的要安排专门场所,对每一个审批事项都要编制服务指南,列明申请条件、基本流程、示范文本等,不让地方、企业和群众摸不清门、跑累了腿。二是实行“限时办理”。建立受理单制度和办理时限承诺制,各部门受理申请要出具受理单,依法依规明确办结时限,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审批时限,防止审批事项久拖不决。探索对多部门审批事项实行一个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同的“一条龙”审批或并联审批,让审批提速。三是严格“规范办理”。各部门要对承担的每项审批事项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审查内容、要点和标准等,严禁擅自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避免随意裁量。四是坚持“透明办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审批的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都要公开。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对申请人的告知义务,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强化内部督查和社会监督,建立申请人评议制度。杜绝暗箱操作,给群众一个“明白”。五是推进“网上办理”。各部门要积极推行网上预受理、预审查,加强国务院部门间、中央和地方间信息资源共享,尽可能让地方、企业减少为审批奔波,切实方便群众。用便捷、高效、透明的行政审批打造政府服务品牌。

    按照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需要,会议通过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一揽子修改的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增加了关于健全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发展学前教育等基本制度的规定,完善了高校设立审批、经费投入等管理制度,把部分高校设立审批下放到省级政府,强化学术委员会处理学术纠纷、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作用,明确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并加大对非法招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制售假冒学业证书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