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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法治

欧盟议会通过《商业秘密指令》域外法治

时间:2016-05-03   出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点击:

Ars报道,在最近通过数据保护新规之后欧盟又通过了《商业秘密指令》。

欧盟议会的一篇新闻稿中称:“《商业秘密指令》引入了欧盟统一的商业秘密定义,要求所有的成员国为商业秘密滥用受害人提供诉讼权利和获得赔偿的权利。达成一致的文本还规定在诉讼中保护保密信息的条款。”根据《商业秘密指令》,“商业秘密”指的是“秘密的、因为秘密性而具有商业价值的、已经采取合理措施保持其秘密性的”信息。

产生争议的是新商业秘密规则对告密者和新闻记者的影响。“欧盟议会议员强调,有必要确保此次立法不会影响新闻自由和多元主义或者阻碍记者的工作,尤其是记者的调查工作以及对其新闻来源的保护”。

不过,欧盟议会议员、来自盗版党的茱莉亚.里达(Julia Reda)认为新规会损害新闻业,称“新规已经对告密者和调查记者的工作带来了不确定性”。所有的信息,包括玩忽职守都可以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因此,告密者就要举证证明公共利益高于商业利益。

药物安全领域的告密也非常重要。健康行动国际组织(HAI)是一家非政府组织,力促强化有助于公共健康的药物政策,该组织称“对欧盟通过《商业秘密指令》非常失望”。

HAI写道:“根据该指令,揭发制药行业不正当行为,或者披露重要的药物安全和效用信息的研究人员、记者以及告密者并没有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商业秘密保护长期以来是制药行业主张数据秘密的正当理由。确实,一家在法国进行临床试验的公司最近就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披露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的具体情况。”《自然》杂志报告,该公司拒绝交出该药物试验的信息,称法国法律保护商业秘密免于披露。

透明性促进团体“企业欧洲观察”称,来自一个中左派社会&民主党(S&D)的欧盟议会议员的重要组织被游说支持新指令,他们以为欧洲委员会承诺新法会明确保护告密者。

但是事情实际上是这样的:“在投票支持新指令之后,S&D失去了一切。在经过讨论之后,欧洲委员会称指令第5条的保护力度已经足够充分。换句话说,无需用其他指令来保护告密者。”

但是里达并未因此受挫,她呼吁欧洲委员会“迅速推出保护告密者的全面规则”,并且指出,欧洲议会中的绿党/欧洲自由联盟(Greens/EFA)在5月4日布鲁塞尔的公共集会上将推出自己的欧洲告密者保护指令草案。《商业秘密指令》或许已经通过,但是保护告密者和公共安全信息流通的战役还在继续。(编译自arstechnica.co.uk)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