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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精神

国知局副局长何志敏: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 推动区域创新发展政策精神

时间:2016-09-23   出处:国知局  作者:  点击:

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 推动区域创新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在第七届中国专利信息年会上的主旨发言


“一带一路” 需要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而知识产权合作正是促进区域内知识资源流动配置、协调市场竞争秩序的关键。因此,加快“一带一路”建设,必须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促进沿线国家创新成果的有效运用,推动沿线国家有序、有效加强经贸合作,实现合作共赢。

“一带一路”覆盖蒙俄、中亚、东南亚、南亚、中东欧、西亚中东等六大地区,包含65个重点国家。这些国家大部分建立了知识产权制度,但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历史、现状及具体的法律制度、保护方式和保护水平依然存在较大差别。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稳步推进,中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正在逐步形成区域协同、互利互惠发展的新格局,并在更加开放的市场中展开高效合作与充分竞争。加强知识产权合作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需求。目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32个沿线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建立了正式的双边合作关系,涵盖全部六大地区。

今年7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北京联合主办了“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近50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机构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在此期间举行的沿线国家知识产权机构代表圆桌会上,全体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加强“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共同倡议》。《共同倡议》提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将加强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战略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各国知识产权机构不断加强能力建设,鼓励各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务实合作,支持各国在促进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提升方面开展交流合作,支持各国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鼓励各国加强知识产权信息的共享和利用。中方还公布了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28条支持措施,得到沿线国家的高度赞赏。今后,要重点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和政策交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合作、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合作、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合作,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市场竞争。

深化知识产权合作、促进区域创新发展,符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共同利益。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与国内外各界共同努力推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相信“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能够不断取得丰硕成果,进一步推动区域创新发展,促进沿线国家经济社会的共同繁荣。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